公 告
因土地权利人林亲豪不慎,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壹本。土地座落于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丰仁村八组,证号为武集用(89)字第2-200801号,用地面积为236平方米。土地权利人声明作废,并办理变更登记,本局予以受理。如有异议者,请于三十日内向武冈市迎春亭国土资源所提出。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,即认为上述公告内容有效,将准予注册登记,与之相抵触的文件作废。
武冈市国土资源局
2012年2月21日